工商時報【記者林淑惠╱台北報導】
針對台北市電腦公會理事長王振堂期許政府,把寬頻上網當做基本的人權,而政府也指示電信產業配合,電信業者表示非常樂意配合。
另一方面,業者表示,我國電信事業是屬於特許行業,價格制定、頻譜取得、號碼配都必須經過相關主管機關審議通過,價格是被限制的,再加上走入HSPA+,甚至4G時代之後,因為影音串流等數據傳輸占用頻寬容量相較目前大很多,因此,走入寬頻以及高速上網傳輸時代之後,單一費率或是沿用目前平價的一價吃到飽費率,已經不能夠全面滿足所有消費大眾的需求,也不敷經營成本。
市場人士指出,政府原本期許WiMAX產業政策可以解決這個問題,但是,並沒有達到原先預期,因此建議提早釋出頻譜,這樣才有助於實現「享有價格合理、頻寬足夠的無線寬頻通訊是人民基本權利」的理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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